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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安市芙蓉基金会印章管理制度 (试 行)

发布时间:2023-05-31 发布者:管理员 阅读 : 1172

南安市芙蓉基金会印章管理制度

(试 行)

 

一、本会会印、理事长名章 、财务专用章,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。其他部门的印章,也要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。印章管理人员必须政治上可靠,坚持原则,办事公正,对工作认真负责,有高度组织纪律性,廉洁奉公,确保印章安全。

二、印章管理人员必须亲自用印,用印前必须认真核实用印批准文件的内容和格式,使用时严格按审批手续用印,检查留存材料并进行登记,无误后方可用印。盖出的印章要端正、清晰、美观,位置适当(一般应盖在文件的落款与日期之间,即骑年盖月处)。使用印章必须与落款的名称一致,不符者拒绝用印。

三、印章管理人员对印章必须妥善保管,不准携带印章到室外,不准随便将印章放在桌面上,人离开时必须将印章锁好,以防丢失,如丢失立即报告。下班时印章一定要放入保险柜内并打乱保险柜号码上锁。出差或离开时间较长时,由本会办安排其他人暂时管理。

四、印章管理人员要注意保养印章,及时清洗,勤添印油,确保印章经久耐用、用印清晰。

五、印章管理人员严格执行本办法,严禁利用公章谋取私利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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