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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安市芙蓉基金会理事长会议制度 (试行)
发布时间:2023-05-31
发布者:管理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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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安市芙蓉基金会理事长会议制度
(试行)
为适应换届改选后班子自身建设需要,为保证本会工作在理事会领导下有序进行,决定建立理事长会议制度,以完善内部管理结构,强化自身能力建设,提高领导水平,从而确保本会工作有序开展。现依据本会《章程》有关规定精神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理事长会议成员为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。秘书长、副秘书长列席参加;
二、理事长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;
三、理事长会议在理事会议闭会期间,负责组织实施、检查、督促理事会议决议的执行并将情况向理事会议报告;
四、根据《章程》须经理事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,应先由理事长会议提出草案,然后提交理事会议审议通过;
五、理事长会议一般每月举行1-2次,必要时可临时召集;
六、会议讨论事项要作记录。
(2010年3月28日印发)